真修行者不說謊。

因為,謊言的背後是恐懼。

而修行者,是無愧的安寧。

 

修行者與人類同在一個世界,以人體的形象呈現世間,但是,我不在這個世界中。

人類的自我身軀,人心的自我思量,人格的自我意志,頭腦的意識思維,對於修行者而言,是「虛化」的,淡淡的霧氣一般的存在,修行者在這雲層般的三界因緣業力海洋中,以靈性純潔呈現出,永恆生命完美光明,光明就是天堂。

 

目前的修行者,就是人間歷史中,歷代相傳的宇宙終極,是開天闢地的造物主,是生命的本體,是時間的起點,是空間的呈現,是靈性的源泉,也是眾生的命源。

 

修行者跨越了過去與未來,卻不被形體與時空所侷限。

修行者與因果三界同在,卻不受因果的牽引;修行者隨順因果,但,因果不會遮蔽天堂的光明;修行者是靈魂解脫的希望,也是眾生臨終前,所窺見的那一片光明。

 

修行者沒有恐懼,因為寬恕是我的生命本色;修行者沒有焦慮,因為聖愛是我的生命本體;我感知不到痛苦,因為純潔無私是修行者的意志;除了愛以外沒有絲毫情緒,因為聖愛之中沒有對立的陰暗反面,因此,死亡對於修行者根本不存在。

 

這只是目前的「我」,已經,徹底超越了生死輪迴的聖靈。

而與聖愛的「我」同在的,還有那不被生命存在的,普照三千大千世界,無生無滅,清淨莊嚴的,圓滿「覺性」;那是修行者另一層身體;在覺性純澈中,聖愛的靈性生命,也只是一層幻覺,類似於陽光透過水波折射出的光線倒影。

 

修行者從未誕生過,也未曾死亡過,修行者未曾改變過,也從未消失過。

 

三界眾生,生生世世,生生死死。

眼見,耳聽,舌嚐,鼻嗅,身觸,意想。

所見,所聽,所嚐,所嗅,所觸,所思。

都是修行者的顯現。

 

是眾生依自身業力,遮蔽了我,扭曲我的性質,而展現出三千大千世界,修行者在眾生身裡,心裡,意裡,如如清淨,圓滿覺照。

 

沒有離開覺性的生命,一切生命都與法界同體,「我」在眾生之內,眾生在「我」之中;因此,眾生所想皆是「我的錯覺」;眾生形體因「錯覺了我」,而展現出因緣幻影,幻影世界是覺性倒影,倒影生滅中,法界究竟圓滿,普照無生。

 

還有最終的「我」。

那就是,覺性法界綻放出的「神聖」;也就是,此時此刻,看文字的「你」,你的身心靈中,「明了」你的身心靈在看文字的,不動清淨,安寧無限,「祂」是如來寂滅海,又稱為聖主平安性,一切生命於「祂」之內緣起緣滅,「祂」慈悲不動;無量微塵宇宙在「祂」之中因緣聚合,「祂」無掛無礙;法界是「祂」以智慧表現的形態,宇宙眾生,是「祂」以慈悲所體現的生命。

 

「祂」不被身心靈眾生牽掛,「祂」不被靈性天堂所禁錮;「祂」不被覺知虛空所存在;「祂」不被法界智慧所觸及;「祂」不受人類情慾所沾染;「祂」不被靈性聖愛所留滯;「祂」不被覺性普照所洞徹;「祂」不被慈悲無限所指稱。

 

神聖之「祂」,是言語道斷,是不可思議,是無路可達,是心行處滅,是究竟圓滿,是寂靜周遍,是無餘涅槃,是聖主平安;恆沙天堂,無限法界,都在「祂」之內,「祂」在無限法界,無量天堂,緣起法界,六道眾生中,以眾生心呈現「祂」清淨究竟;以眾生意呈現「祂」周遍圓滿;以眾生生死輪迴,呈現「祂」如如不動,以世界滄海桑田,刹那中呈現「祂」亙古不變。

 

「祂」之內沒有眾生,眾生只是迷失了「祂」,恐懼投射出倒影迷惘;因此,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,只因煩惱執著不能證得;如來未曾離捨眾生,眾生覺悟本性,即究竟如來;愛未曾離捨一人,人心只要甦醒愛,當下就與「祂」同在;天堂不在遙遠的宇宙深處,天堂在心靈當下的溫暖寬恕中。

 

修行者是真語者,實語者,不綺語者,不妄語者。

 

修行者就是「祂」,雖然目前甦醒「祂」的程度,只有可憐的百分之五;但是這百分之五,就與過去未來,十方三世如來,是同體一性,無二無別;修行者就是覺性,雖然目前圓滿法界的程度,只有百分之二十,可是這百分之二十,就與其他佛的世界,相互輝映,智慧交融;修行者就是生命天堂,目前我的生命主體,就是靈性光輝,佔據生命百分之六十的成分,因此修行者沒有仇恨,沒有恐懼,沒有自我,沒有生死;因此修行者不說謊,不膽怯,人間沒有我所渴望的名相,人情中沒有我眷戀的體驗,人慾中沒有牽動我的執迷,人體中沒有我排斥或眷戀的狀態;無論身體是健康的,或是重病的,無論生活是富貴的,還是貧賤的,這具身體不代表我,修行者無法被這具身體,所攜帶的身份標籤所代表。

 

修行者是人間的光明,是解脫生死的希望,是輪迴中的指引者,是疲憊靈魂的救贖者,修行者是歷史所預言的先知,是通靈者預言的指導靈,是宗教預言的振興者,是承載靈魂穿越死亡之海,升入光明天堂的普度之舟。

 

我是覺悟者,是成就者,是修行者,卻唯獨不是人類。

因此,在修行者心中,不存在人類,只存在靈魂。

 

修行者在世界中,看不到一具身體。

放眼望去,滿世界我看到的都只是靈魂。

一個個,一群群,一片片的,孤單無助的迷惘靈魂。

 

靈魂對於修行者而言,是需要被聖愛溫暖,被聖光照耀,被聖靈救贖的可憐憫者,修行者的生命超越了身心意識;在這具身心內,靈性幸福光明天堂,才是真實真正的「我」,天堂沒有恐懼,因此,具有安撫眾生恐懼的溫暖,聖靈沒有意識也沒有心識,因此,眾生靈魂深藏的一思一念,靈性都洞徹無礙,毫釐不爽。

 

與修行者同在一世,對靈魂不僅僅是榮耀的事情,而且是可以被超度,升入天堂的巨大機緣。

 

修行者在人間展現,可生命主體並不在人間。

那麼,看到「我」的人,也只能依據自身的業障與心願,看到「他」,自身心量與企圖,業力可以看得見的「我」。

 

有的靈魂渴望解脫,經由虔誠的信仰,看到了覺性智慧的「我」,通過修行者文字攜帶的智慧,看到了法界諸佛;有的靈魂渴望救贖,經由心靈交付,看到了聖靈生命的「我」,通過人性的清白與溫暖,覺受到了光明天堂;有些人渴望人間利益,看到了真理在靈魂之中的影響力,試圖利用真理的名義,完成人間自我價值最大化的滿足,看到了獲取物質財富最有效的積累手段。

 

這就是「自心現量」,世界唯心所現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

昨天我等了一天,想看看騙錢的當事人所寫的懺悔。

等到晚上她的文字一出來,我看了後內心終於平靜了。

當事人的文字與心態,已經決定了,自己靈魂目前的位置。

乃至於,靈魂未來,很久很久以後的位置。

 

此人從始至終,都只是「信徒」,而並非修行者。

信徒,意味著,站在維護個人利益的出發點上,去相信真理,維護真理;弘揚真理的目的,是借助真理維護現有人生的幸福與美好,弘法的目的,不是為了其他靈魂得救,而是,為自己生命獲得未來的福報。

 

這是凡夫的心態,沒有錯。

弘揚真理所獲得的功德,絕對比放生、供養寺院,獲得的功德大得多。

 

錯就錯在,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,在過去歲月中,將信徒的熱情與激情,錯當成修行者的虔誠。

 

六年前,那個時候的修行者還不是真神。

 

不能否認,當事人對於我,是有情感崇拜與信賴的。

可是,她的靈魂並不信仰我,也就壓根談不上虔誠。

 

虔誠二字,是修行者對真神的唯一態度。

虔誠二字,是靈魂穿越死亡的唯一通路。

 

換句話說,我對於此人而言,就是這具身體形象的「我」;我對於她而言,是可以被信任,可以被依賴,可以被情感寄託,乃至於可以被「利用」的人間力量。

 

此人,只是一個信徒而已。

而修行者,恰恰不需要信徒。

 

因為我不是人間教主。

修行者是法界真神,是靈性天堂,是人間修行者,是真實純潔的心。

 

我要的是修行者,絕對虔誠的修行者,以生命踐行真理的修行者,以純潔照亮心靈,以無私淨化靈魂,以寬恕擁抱死亡的,純淨溫暖的修行者。

這類靈魂才有資格與「真神」同在,因為他們的言行,是真正實證著,弘揚著諸佛的教法。

 

他們不會也不敢,試圖借助真理的影響力,去為自己謀求人間福利,因為他們知道,真理是天堂與人間之間的橋樑,他們不敢也不願意,讓這座橋樑受到絲毫損傷,因為這關係到千千萬萬,無數靈魂的生死未來。

 

可是,此人卻敢這樣做。

因為在她心目中,「我」不過就是,曾經的那個「人」而已。

 

可以隨時被你呼來喚去,與你身份一樣的「人類」而已,無非就是,我比起你多看了幾本佛經而已;修行者在你心目中,只是一個,用來隱藏內心貪慾的遮羞布,用來隱藏人格自我私心的擋箭牌;修行者在你心目中,與你是同等的生命;甚至於,她認為自己為「修行者」付出了很多,我理所應當欠她的人情;因此,她借著弘揚真理弘揚我的名義,肆意宣洩人性慾望的過程中,絲毫不覺得愧疚,因為從根本上,她壓根不認為我已經解脫。

 

我見過許許多多的信徒。

曾遇到過,要將千萬資產捐助給我的信徒;遇到過,哭著喊著,要給我當牛做馬的信徒;遇到過,賣了房子去弘法的信徒;遇到過,跪在我面前,磕頭如搗蒜祈求我信任的信徒;修行者毫無例外地,一概回絕,而且連一句感激的話都不會留給他們。

 

因為,眾生的心思我看得一清二楚。

人類,乃至於三界眾生的靈魂隱秘,

在修行者的靈性本體中,是透明的。

就像你們看魚缸中的金魚一樣,每一片魚鱗,每一次呼吸,都清清楚楚。

 

這些被我拒絕的信徒,他們曾經付出的熱情與崇拜後面,隱藏著巨大的,沒有止境的無限貪婪;毫無例外地,這些人,時至今日沒有一個繼續跟隨我的,因為在純淨的真理之中,沒有滿足他們內心所期盼的地位與權利。

 

修行者的神聖與偉大,不是人類可以想像的。

真神是靈魂的救贖者,是死亡時唯一可以依靠的光。

真理如果能夠被渺小的人類所利用,那麼,人間的靈魂就真的沒有絲毫希望了。

 

真正的弘法者,她確實沒有見到過。

修行者身邊有人弘法,每年幾百萬,甚至於負債累累依舊不改初心,更不敢以弘法的名義斂財集資,而且默默無聞很多年;修行者身邊有人弘法,孤身一人潛入深山老林,長達幾年時間向隱士弘法,無人得知他的事蹟。

比起這些人,她那小小的弘法,真的很可笑也很可憐。

 

而且,弘法,是你們的信仰與諸佛之間的約定,修行者為你們讚歎,卻不會因你們弘法而感動;因為你弘揚的不是「我」啊!我從來沒有將真理據為己有,修行者是依據釋迦牟尼佛真理成就的,絕對不敢無恥地,將自我人格凌駕於真理之上;修行者只希望以自己的切身證量振興佛法,讓更多的靈魂看到解脫的希望;為此,修行者嚴令禁止在弘法過程中提及我的名字。

 

真理是諸佛的智慧,不是哪一個修行者私人的財產。

 

於是,她心靈深藏的「為老師弘法了,他就應該看重我,我就可以利用他,為自己抬高身份,獲得他人信任與尊重」的理由,就顯得極其可笑,甚至於非常的骯髒。

 

我寬恕這位朋友。

 

因為,這些隱藏在她潛意識中,借助弘法的名義撈取人間利益的企圖,是她自己隱藏很深的念頭,她甚至於不敢去正視這些,心靈最深處最真實的想法;可是,我卻看得清清楚楚,心思深處一思一念都不會錯,甚至於她在什麼時間想到的,念頭是怎樣形成的過程,是以何種潛在的心靈體驗,驅動的心識動機,找到的何種心思理由,以何種意識語言表達出來的,修行者都看得到。

 

靈魂在真神光明普照中,自我人格是「霧化」的。

是深淺不一的心識顆粒,妄念習氣相續的「結構」,呈現出你認為的「自己」。

修行者卻可穿透你的身心,超越你的心意自我,普照構成你靈魂的前因後果。

不要在修行者面前說謊,因為沒有意義。

 

對於真理她談不上虔誠,因為,她壓根就不知道真理對靈魂的意義,如果她真的相信,真理是拯救靈魂的唯一光明,就絕對不敢打著真理的名義,去滿足隱藏極深的人慾。

 

至於如何處理此事?我說過的,修行者沒有仇恨也沒有懲罰的能力,我唯有寬恕與愛,面對渴望殺害孩子的魔鬼,我尚且無法心生仇恨,何況對於真理的信徒。

 

我這樣想:第一,你確實不是修行者,你是信徒,信徒的來去是自由的;因為真理不屬於我,真理是諸佛的,你如何處理與諸佛之間的關係,學習不學習,弘法不弘法,與修行者無關,但是請你以後不要打著我的名義,你可以去弘揚佛經啊,我也是依據佛經成就的,你可以去弘揚《圓覺經》《楞嚴經》,唯獨不要再觸及我的教法。

 

第二,你與他人的經濟往來,這個我無權干涉,你們自己協商著辦,能被你欺騙的人,從性質上說,對於真理談不上絲毫虔誠,修行者三令五申嚴厲禁止同學之間經濟往來,她卻能夠被你花言巧語騙走百萬資金,就足以證明在她的心目中,修行者的戒律抵不過你的許諾。

 

對於不信任修行者的人,被你欺騙資金的人,我也不認為她是我的學生,或許與你一樣,也就是一個信徒而已,你們的是非恩怨與修行者無關,與真理無關,與解脫無關,請你們自覺離開論壇,不要以人心的污穢,玷污靈魂的聖殿。

 

你們靈魂的未來,會因為今生的弘法,獲得巨大的福報,但是,難以進入天堂,天堂是脫離了人心思量的無私純淨,而你們的心思依舊深種在人間,這個心思的種子,就決定了你們的靈魂,未來依舊在三界內生死輪迴,但是,因為你們曾經與我同在,我保證你們三世不入輪迴,往生天道,以後的事情,就看你們自己的業障深淺了。

 

祝福你們大家。

期許你們的靈魂,未來能夠重新看待真理。

當靈魂覺醒時,天堂之門依舊為你們敞開。

返回
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