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者能看到「靈魂」。
或者說,我「見」到的只有靈魂。
你們眼中的世界,永遠都是「名相」。
無論是山河大地,花鳥魚蟲,星辰大海,自然萬物,人間煙火。
都是「名相」,都是現象;人類的「心意」自我,只能看到現象。
世界萬象,宇宙自然,人生百態,都是「心意」分別記憶所投射。
你看到了眼前的「人」。
看到他的樣貌,表情;聽到他說話,語氣;感受他的氣質,情緒。
你能感知到,他語氣背後的認知意圖。
你能覺察到,他心意深處的動機傾向。
再往更深一層的心靈境界,你就看不到了。
你最多最深,只能看到此人的「心意」動機。
卻永遠看不到,動機之下的「思量心」。
思量心,就是「靈魂」。
修行者眼中的「人類」,是穿著肉體衣服的「靈魂」。
修行者清清楚楚,看得到每一個靈魂,心願動機背後的「思量」。
這些緊密相續的,思量經驗,在沒有形成「動機」之前,
修行者內在,都觀察得一清二楚,纖毫可見。
每個細念與經驗的前因後果,都歷歷在目,如同親歷。
靈魂,思量心之下,是川流不息的極盡微念。
構成思量心的,無限細膩的念頭,泛起的波浪就是「認知」。
認知聚合細念形成波浪,波浪泛起的浪花,就是心願動機。
動機推動意識,調取大腦記憶,形成概念思維。
思維左右意識,牽引心願動機,形成心意體驗境界,就是「我執識」。
因此,自我由兩部分構成:
主體是:由心靈認知,形成的「主觀能動性」,也就是心願動機。
客體是:由思量心微觀的習氣,聚合肉體功能,形成自我感受。
自我感受,是,不受主觀意識所左右的「業力境界」。
比如說,你眼前見到了,自己不喜歡的人。
雖然主觀意識,清楚地知道,此刻你,不應該對他表現出異樣。
可是自我體驗,卻不受你主觀意識的左右,身不由己心生厭惡。
主觀意願,與,情慾體驗,相互交融,互相牽引。
心靈感受,與,心願動機,相續聚合,疊加增長。
就形成了,這具身心中,認知世界、感受世界的「自我」。
所謂的「修行」,就是找到自己的靈魂。
在心願動機深處,改變「思量心」的內涵因素。
福報不敵業力;業力不敵願力。
對神佛的極致虔誠,形成「願力」。
可以淨化「思量心」中,構成細念的細膩習氣。
修行說到底,就是信仰的「我」,對人格心意之「我」的救贖。
外界沒有其他任何人,有的只是「思量心」,對曾分別「記憶」的回放。
這個宇宙中,唯一阻擋你,覲見如來的,只是你的自我「人格」。
若消融了心意人格的,恐懼維護與思量執迷。
身心內在,無私無慾,湛然光明,安寧覺照,那就是佛。
人格自我,
是靈魂對身體的,器官功能反饋信息,形成的「記憶」慣性。
否則在睡夢中,你閉著眼睛,如何「看到」了世界?
是你人格自我,對身體感官的記憶,習氣體驗的相續,
形成了夢境中,看到世界的你,以及你所看見的世界。
若不能,淨化「構成」你人格的,
心願動機深層中,「思量心」蘊含的習氣細念。
那麼,無論是醒著或者睡著,都處於「醉生夢死」。
甚至,哪怕你的肉身死去,靈魂依舊要生滅輪迴。
唯一能改變「思量心」中,蘊含著的細念習氣因素的,唯有信仰。
信仰就是「願力」。
願力,可以改變「意識」思維的內涵。
願力,可以扭轉「心願」體驗的境界。
你眼前看到了,自己厭惡的人。
雖然意識告訴自我,不可以擺出臭臉,不可以喜怒形於色。
可是你的心靈體驗,卻不受自己控制地,翻江倒海五味雜陳。
此刻,你的信仰告訴你:寬恕他。
一定要寬恕他,必須要寬恕他。
衡定修行者的唯一標準,就是對寬恕的踐行。
外界,並沒有一個「真實」的他存在。
你眼前看見的這個「他」,是你人格自我,記憶中的習氣業境。
眼前的「他」,是你心識分別,牽動人格體驗,形成的「境界」投射。
你真正寬恕的,是,你內心對此人的「認知」回憶。
若你心靈認知,對於眼前的人,沒有記憶儲存,沒有習氣經驗。
他就算是站在你眼前,你依舊「視而不見」。
從始至終,你寬恕的,只是,身心中認知世界的「你,自,己」!
唯有對神佛的信仰,可以從生命基準上,徹底寬恕「你自己」。
因為,「人格」的你自己,
在生命微觀中,在生命實相中,從未存在過。
你原始的面目,是永恆無限,
是亙古光明,是究竟解脫,是圓滿如來。
唯有神佛的智慧,可以讓你原始的「生命」,從人格自我中甦醒。
對神佛的無限崇拜,就是你的「願力」開始淨化你的心意「人格」。
當願力,大於,自我意願的維護與企圖。
你眼前見到的「敵人」,就會成為「陌生人」。
你的意識,清楚明白地,知道他是誰。
你的內心,溫暖安寧,不生一絲排斥。
正如密勒日巴佛說:我沒有敵人,我可以將一切傷害我的仇敵,抱在懷中像親人一樣對待。
心能轉境,即同如來。
願力,就是信仰。
信仰,就是神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