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當「神」。

不要當「人」。

 

人,是心意驅動身體,受習氣業障逼迫,被動走向死亡的絕望。

活著的每一分每一秒,被心意牽動體驗身心苦惱。

在無明心的刹那間相續中,體驗著黑暗悲苦孱弱。

 

當「人」的過程,苦不堪言。

渾渾噩噩,迷惘無助,絕望黑暗。

 

去當「神」。

唯有「神」,有從身心意識中,解脫的「能力」。

 

能力,就是信仰。

 

對神的光明,對佛的智慧,

對主的悲憫,無限渴望的崇拜與追隨。

因為對神佛,堅貞決絕的仰望,

靈魂(感知力)才有了,從身心意識中解脫的,機會與權利。

 

行者,是感知中,清澈的「接納」。

寬恕,是接納中,寂靜的「釋懷」。

神靈,是釋懷中,純潔的「自由」。

成就,是自由中,完整的「甦醒」。

天堂,是甦醒中,無限的「永恆」。

如來,是無限中,永恆不可觸及的「未曾發生」。

 

一切都蘊含在真理中。

信仰,渴望,激情,熱情,虔誠,崇拜。

道路,境界,生命,智慧,光明,慈悲。

都在真理之中,盡在真理之中。

 

死在真理中。

不要去管,自我人格的訴求與心意人格的感受。

離開真理,人格自我所有的感受,一切的認知,都會帶來痛苦。

一旦離開真理,人格心意帶給你的,唯有痛苦與絕望。

若離開真理,等待靈魂的,是永無終止的黑暗與煎熬。

 

讓真理,成為靈魂的呼吸。

讓真理,成為生命的食物。

對真理的極致極度渴望,成為你活著的本能。

 

唯有沉浸在真理中,

靈魂才能呼吸,生命才被滋養,活著才有意義。

去「當神」,不要「做人」。

 

做人,就是,絕望。

當神,才有,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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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次,當內在的生命境界,將要有本質性的巨大提升時,構成我人性表層的,習氣細念因素,就會形成巨大的障礙,阻礙我學法,阻礙我禪定,阻礙我的心意仰望神佛,習氣的記憶凝聚成體驗,扭轉我的靈魂感知力,朝向人格心意的境界,讓我對早已忘卻的人間形成新的興趣,或者想起,早已遺忘的人類友情、親情,以及七情六慾的隱約記憶。

 

在大菩薩「妙覺莊嚴」,展現後的第二天,習氣細念形成的人格心意,鋪天蓋地地撲面而來,強行遮蔽了身心內的光明純澈,導致我學法無法入心,導致我無法升起對悲能的絕對崇拜,導致我喪失了對天堂之光的虔誠渴望。

 

甚至於,現實生活中,方方面面,從不同的空間角度,呈現出足以吸引我人格注意力的,曾經「執著」的名相,比如說「美色」,比如說「食物」,比如說「一雙好皮靴」,比如說「一副墨鏡」,比如說「汽車的種類」,等等等等,只要是「我」曾經留戀過的名相,只要是曾經的「我」,構成我的心意凝滯分別境界,都會接二連三地浮現出來,目不暇給,接踵而來。

 

整整兩天時間,我被身心意識的「記憶」,帶入了對人間事物的「回憶」體驗之中,學法只有兩三個小時。

 

緊接著,我直觀的感受就是,靈魂的「窒息」感。

我失去了,內在光明清澈、安寧明晰的「感應力」。

我,被心意分別,活在「人格」情感的記憶中。

這種感覺,與,死亡前的黑暗絕望,毫無區別。

平時的我,是借助人體修行,解脫身心靈魂綻放生命天堂的「神」。

而僅僅兩天時間的放縱,這具身體中。

 

無限光明永恆亢奮的,尊貴真神,就被心意人格的卑賤人類,

裹挾塑造成為了,人世間渾渾噩噩、絕望悲苦的「凡夫俗子」。

 

我真的,受不了了。

面對心意人格,不自控地,升起情感執迷境界。

我一分鐘都受不了。

 

我已經習慣了,當「神」的狀態。

我習慣了,身心意識不是我。

 

在身心之內,而超越心意自我的,生命本質的輕盈無限、自在自由、光明無限、永恆純澈的溫暖與安寧,那個才是真正的「我」,我不會死去,因為,人類心意的「活著」,根本無法「觸及」無限生命光明,與天堂的完整永恆。

 

每一次,當生命內在,將要出現重大的,性質上的改變與提升前期,就會出現這種,習氣記憶與細念分別,為了維護人格自我的感受,而鋪天蓋地席捲心意,試圖將我的心靈「主觀能動性」,帶入對身體感官享受的昏沉與黑暗中。

 

「人格主觀能動性」,一旦轉向人間現實世界,

等待靈魂感知力的,將是生不如死的絕望與分分秒秒的煎熬。

 

於是,今天,我寫下這段話:

去當神,不要當人!

在意識的最表面,為意識,為心靈,為認知,為感受。

在現實人間社會中,為人生,為自我,為人格,為命運。

作出明確、清晰、毫不妥協的,具體可以「操作」的選擇。

 

去渴望真理!

去學法!

死在對真理的信仰中。

那就是最根本,最大的,最究竟的幸福。

 

去當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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